为增强我市地方性法规(草案)和规章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我办决定:市教育局牵头起草,拟报送市政府审议的《辽阳市学前教育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予以公布(全文附后),征求我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文稿的意见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文稿有修改意见的,可于2018年10月15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(市政府法制办)(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函);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zbfaguike@163.com
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9月12日